作者:赵文琪,现就读于美国杜兰大学,学习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和社会学。她非常关心社会问题及种种表象,常从宏观角度的理解进行阐释。其即将在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更加深入地学习和探讨政府机构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个人公众号:眨不眨
作为朝阳般的希望,儿童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主人,同时儿童是社会最脆弱的群体。对弱势群体保护不仅是现代文明社会的良心,也是国家法律的责任。笔者认为,福利和保障永远需要强制措施,即国家机器的力量。通过立法和政策倾斜,儿童才能无忧无虑地、活泼快乐地成长,成就更和谐美好的社会。
——— 儿童作为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主要分为两大类:生理性弱势(physiologically disadvantaged)和社会性弱势(socially disadvantaged)。生理性弱势群体指的是自身不可克服的身体情况,如力量小,疾病和衰老,而生活质量较差的一类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障人士、少数族裔等等都在其列。这并不代表这些群体中某一单独个体在社会中一定是弱者,也不是说像青年男性这样定义外的人就一定是强者。生理性弱势群体相对而言更需要支持和保护,他们在现实中的弱势是普遍且客观存在的。社会性弱势群体则是政治经济概念,即在社会上占有资源少、权力弱、财富不均匀、贫困较普遍的状态。常见的情况有下岗工人,低收入人群,农民工,无家可归者等等。当然,这些社会性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概念。
儿童兼备上述的两种性质。在生理上,儿童在体力和脑力上都处于弱势;在面对危险和不公时,他们很难仅凭自己的力量去反抗。同时,由于儿童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他们的社会力量也不占优势,缺少话语权,容易受到身边人言论的影响等等,这都是儿童普遍面临的问题。
取自《素媛》 儿童面对成年人的施暴完全无力反击
——— 缺少话语权
现代对公民身份和社会福利的认识始于英国。受一战的影响,T.H. 马歇尔提出了公民身份(citizenship)同时包含民事权(civil rights),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和社会权利(social rights)。他强调社会权利必须独立于阶级和财富差距,因为从客观上来讲,薄弱的经济基础很难支撑公民享受完整的普惠权益。即使在政府积极保证公民政治权利的情况下,财富决定权力和话语权的例子比比皆是。这是所有社会性弱势群体面临的困境,在儿童身上表现尤为突出。
孩子在经济上和行为上几乎完全依靠父母。由于儿童的心智还不是很成熟,他们的公民权利在很多情况下不能独立实施。比如,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是社会对儿童免受欺骗和不明白后果行事的保护。从另一方面看,非自主的公民权也体现了这个弱势群体从属和依赖他人的特征。正是因为经济不独立以及尚未能理解民事行为的意义,儿童非常容易受到侵害,且因为害怕和困惑他们往往对所受伤害难以表达清楚。
2017年8月,南京南站,18岁哥哥公然猥亵7岁妹妹。经调查系领养家庭
受到侵犯的儿童数量远高于我们的想象。阿米尔·汗的《真相访谈》的调查显示,约有53%的印度受访者在童年遭受某种或多种性侵犯,且男孩子也不少见。正是利用了儿童不敢表达、不善表达、缺少话语权这一特质,隐蔽在暗处的邪恶才会如此疯狂滋生。
对孩子自我保护的教育主要来自家庭。然而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政府强制安排性教育课程到幼儿园和小学中,这样的伤害会不会少许多?即使政府有心也可能无力,其最大的阻力也许来自社会。北师大出版的《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一经面世就遭到很多人的反对,发声者不乏父母。南京南站猥亵女童事件发生时,距离《读本》因群嘲而被迫收回不足半年。
另一个重要的例子是童婚。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的报道,每年约有1200万女童结婚,绝大部分是被迫。如上文所说,儿童因为年龄尚小,无能力保护自我,不独立等原因而难以发声。尽管现在社交媒体使个人观点的传播速度及传播范围超过历史上的任何时刻, 在无数孩子沦为童婚的奴隶时,我们依然很难听到他们的声音。他们往往成为某方或多方利益的牺牲品。在发展中国家,他们像商品一样被交换;在发达国家如英国,结婚即可入籍等规定也让他们成为工具。在中国,问题重重的拐卖儿童基本也是出于经济目的。
如上文提到,出于对心智尚不成熟的儿童的保护,其法定监护人代履行他们的部分民事行为权利。然而,如果政府没有完善的法制保护体系,“儿童本身难以做出明智的决定”反而成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他们的借口。在美国大部分的州,如果父母同意且法官同意,童婚就被允许。也就是说,即使儿童并不一定愿意,作为权威的成年人可以强行让他们结婚。 反童婚组织Unchained at Last 的统计结果显示,仅在2000-2010年间,美国就发生了16万7千起童婚。
取自《国家地理》杂志Too Young to Wed Stephanie Sinclair摄于也门
笔者认为,国家机器是弱势群体中的儿童保护唯一的依靠。正是因为儿童缺乏自我认知、自我保护的意识,同时也缺少话语权,法律“一刀切”的态度才能保护他们,因为一旦有商议的空间,发声微弱的一方就可能被欺凌。就像中国法律规定与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与否都以强奸罪定罪量刑,以及男女结婚年龄分别不得早于22周岁和20周岁。尽管在现实中部分地区执行得差强人意,但极为清晰明确的法律条文是受害儿童寻求帮助和维持公平正义的最佳依据。
——— 对社会的认知与三观的塑造
不可否认,哄骗或者恐吓儿童轻而易举,因为孩子刚刚开始与这个世界交往,还不能够完全明白是非观念,更不要说分辨更复杂的利害关系。很多时候,即使儿童受到了伤害,他们也可能因为恐惧或羞耻而不能获得外界的支援。在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中,老师威胁孩子们说,“我有一个长长的望远镜,一直能伸到你家里,你做什么说什么我都能知道。” 信以为真的孩子们为此担惊受怕,即使被扎针也不敢告诉家长。
更常见的情况是,主流的强势思维每时每刻都在洗脑着弱势群体,当然儿童的双重性弱势使他们受到伤害首当其冲,他们弱化了自己的诉求而不知。还是拿性侵犯犯罪举例,很多儿童受害者不报案甚至不告诉父母就是因为深深的耻感。道德观念和荣辱观都是社会制造的。人生来对世界一无所知, 我们的价值观、思想体系、和对荣辱是非的认知都是受身边的人一点一滴的影响而来。社会风气如此,明明是受害者却仿佛是他们的错一样被人指指点点,诉求公正的每一步他们都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另一方面,不良的流行文化荼毒着儿童的思想,把他们尚且稚嫩的三观扭曲的面目全非。如上文提到的童婚现象,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以魔幻现实的形象出现。无数少男少女尚且不了解责任和未来的意义,就兴高采烈地“结婚”生子。在快手上,“未成年宝妈”这一身份竟成为了炫耀的资本。在网络使用低龄化的今天,当一个个孩子看到只要早早怀孕就能受人追捧,甚至成为坐拥2000万粉丝的网红,他们对是非的认知会完全颠倒。
据称是快手截图 如文章强调,与14岁以下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与否都定罪为强奸罪
市场也许由“隐形的手”来调节,人心也许会被爱和温暖感化,但合理的法律手段最能有效地保障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快手平台并没有对早孕风气做出任何限制,毕竟流量和银子才是这些一味逐利的企业的追求。直到央视点名批评,快手才做出姗姗来迟的补救。如果司法机构的执行能更得力一些,这种现象还会发生吗?然而,根据现在的社会风气,如果法律保护在基层更彻底, “被保护者”是高兴呢?还是埋怨呢?
——— 为什么救济不够
在立法和法律保护不断加强以支持儿童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同时,很多慈善团体也在为他们谋福利。不可否认,很多善良的社会人士和机构作出了很大贡献,但只依靠慈善是行不通的。一是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善举可能会变成利益的肥肉,而缺乏话语权又无法独立的儿童是最容易被压榨利益的。二则中国的弱势群体人口基数太大,远超救济的能力范围。
好的出发点却走向不可收拾的坏影响,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特别的,孤残儿童是整个社会最为弱势的群体,因此也最难以为自己伸张正义。东南亚有很多猎奇或者“博爱”的西方人提供以孤儿为卖点的旅行。捐赠人在给钱的时候自我感觉良好,殊不知却助纣为虐,使孤儿院形成产业。很多父母健在的小孩被带到“孤儿院”以实现他们的经济价值。一些儿童保护组织呼吁不要以妇人之仁给孤儿院捐钱,而是捐给负责基金的组织,使善款更科学利用并达到保护弱势儿童的效果。
反对孤儿旅行的公益海报
监管不力的阴暗角落里,多少恶人打着慈善的幌子偷拐抢骗。为了满足跨国领养的需求,在很多缺少成熟的中央管理体系的国家,例如越南和乌干达,不法分子伙同医护人员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骗走婴儿的案例比比皆是。《熔炉》的原形,光州聋哑障碍人学校,是私立的家族企业。正是因为财政独立,不受第三方机构的监督,才长期以来对听障儿童的兽行藏污纳垢。
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有超过50万孤儿。也只有能“集中精力办大事”的政府,才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某一领域进行较深入的整改。这种能力是一般救济机构所缺少的。 “同一片蓝天计划”启动十年之后,国内每一个地级以上城市都有儿童福利机构,从单纯供养的救济模式过渡到能同时履行供养、康复和教育的福利型结构;另外,孤儿领取的生活费在2013年就已经近百亿元。这两个天文数字如果只通过慈善机构的力量确实难以达到。
——— 结语
路漫漫其修远兮,中国的法制建设远非完美,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儿童受到的精神和身体伤害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且都与我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伏尔泰说,“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法律是构建和谐社会这座大厦的骨架,而我们是那一块块砖泥土瓦。骨架必不可少,砖泥土瓦亦然。
任何人,不论年龄身份,贫富贵贱,都有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可喜我国各级别的法律援助中心给无法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其中对儿童的保护是全方位的。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国务院制定了《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见到这个标志就对了~
儿童是最娇嫩的花,也是明天的参天大树。保护儿童就是建设未来。改变观念的道路是漫长的,法律对儿童的成长的保护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如果说善意是文明的光辉,那么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裤。